2007年5月2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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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藏枪支弹药赶快上交
30日内主动上交可从轻、减轻处罚
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谢佳

  本报讯 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,省公安厅决定从现在起至9月底,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。凡利用枪支弹药、爆炸物品、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,一律依法严惩;凡非法制造、买卖、储存、持有、携带上述物品的,一律依法收缴并从严查处。
  省公安厅发通告指出,凡从今天起30日内投案自首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、爆炸物品、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的,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;对有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、提供案件线索协助破案等立功表现的,可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。逾期拒不主动交出或投案自首的,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。
  同时,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爆涉枪等违法犯罪线索,省公安厅还明确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规定,及时兑现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。据悉,凡根据群众举报线索,查破各类重大涉爆涉枪等案件的,可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奖励。
  省公安厅举报电话:0571-87286110,举报电子邮箱:zjgaza2k@126.com,举报QQ号:171224796,来信地址: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,邮编:310009。
  各地举报电话:请拨当地110举报电话。